2006年3月28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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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不守法 妻子遭了殃
瓯海一厂长失去亲人后还可能坐牢
贤群 瓯法

  本报讯  未登记注册就擅自开办鞋厂,使用非法生产的化学品,且没有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结果引发一场惨剧,造成6人死亡,死亡人员中包括鞋厂老板的妻子。日前,温州市瓯海区检察院对鞋厂老板柯某及相关涉案人员陈某、谢某提起公诉。瓯海区法院已受理此案,将择日开庭。
  去年瓯海人柯某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在潘桥镇开办皮鞋厂。去年11月2日晚6时许,该皮鞋厂二楼车间发生爆燃事故,造成该厂工人彭某、单某、李某、余某、程某及柯某之妻等6人死亡。经联合事故调查组认定,事故是由于二楼车间白乳胶挥发性的可燃气体在相对封闭的空间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后,遇缝纫机电火源而发生爆燃。
  经调查,这些白乳胶是陈某的温州某化学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的情况下非法生产的。而谢某明知从陈某公司购进的白乳胶是易燃危险化学品,却销售给柯某的皮鞋厂使用。经省化工产品质量检验站鉴定,该白乳胶属危险化学品第3类易燃液体。
  案发当日,柯某到潘桥派出所投案自首。后经调解,彭某等5名死者家属已各得到赔偿金人民币125000元。